通知公告

2020-2021年度研究生专项(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Oct 27, 2020点击量:

工程学院全体研究生:

学院依据《关于2020-2021年度研究生专项(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启动研究生专项(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李四光英才奖学金

授奖对象: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或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硕士生2人、博士生1人。(若当年满足评选条件的学生少于评选名额,可少评或不评。)硕士生每人8000元,博士生每人10000元。

评审委员会: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品质优良;

②学风端正,成绩优异,勤于实践,勇于创新。

(2)分项条件

硕士研究生

①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一定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丰富和发展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的理论、提高学科水平做出较大贡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科学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②通过科学研究,对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博士研究生

①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过重要发现或创见,为丰富和发展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的理论、提高学科水平做出重要贡献,以第一作者在地质科学领域权威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②在地质科技工作中,提出或发明了某种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已经初步验证,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郝诒纯奖学金

授奖对象:地质学类专业的优秀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

奖励人数及金额:1人,8000元。

评审委员会: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选条件: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在地学类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或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获校一等奖及以上者。

(三)锐鸣校友奖学金

授奖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选出7位候选人,由冯锐校友和程鸣校友确定5名获奖人(其中地学院2人),每人奖励10000元。

评审委员会: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集体活动,立志报效祖国;

(2)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优良;英语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425分;

(3)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当年度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证书;

(4)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校研84级奖学金

授奖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5人,每人3000元。

评审委员会: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选条件:

(1)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家境贫寒;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努力;

(3)研究生论文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创新点突出;

(4)在三大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创新奖(成果)者优先。

(5)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五)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

授奖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根据评选条件评选。

(1)第一类学生,助学金为2000元/人;

(2)第二类学生,助学金为1000元/人;

(3)第三类学生,助学金为500元/人。

(4)第四类学生,助学金依据我校本科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认定

评审委员会: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选条件:

(1)父母感染新冠肺炎病逝的学生;

(2)父母患新冠肺炎的学生;

(3)父母从事旅游业、服务业、餐饮业等第三产业,很长时间无法外出打工,家庭收入急剧减少,甚至失业,失去了家庭经济来源的学生.

(4)罹患重大疾病的学生。(重大疾病类别参照我校本科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所列)

(六)王大纯创新奖学金

授奖对象:环境、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 评审单位自行确定人数;每人20000元。

评审委员会:环境、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

(七)82水文创新奖学金

授奖对象:环境、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评审单位自行确定人数;每人5000元。

评审委员会:环境、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

(八)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授奖对象: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研究生科研团队,每项5000

评审委员会: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采取线上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研究生登录的网址为http://xg.cug.edu.cn/yjs/login,账号是个人学号,初始密码为Cug123456

(二)学院评审。所有奖项均需经过工程学院初审,请于1031提交成果实物材料。(提交材料包括奖学助金申请审批表、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相关检索报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

(三)学院评审的奖项由学院自行审定,由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定结束后结果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学院在线上向学工处提交最终获奖学生信息。并将评审通知、学生申请审批表、奖项汇总表和评审结果公示的电子和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至学校校友基金会秘书处丁老师处。

(四)学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奖项。学院将筛选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线上提交学工处,并将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由学院盖章签字后送至学工处奖励与资助中心。学工处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评定结束结果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将评审通知、学生申请审批表、奖项汇总表和评审结果公示的电子和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至学校校友基金会秘书处丁老师处。

三、其他事项

(一)由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奖项,评选条件由学院自定并公布。

(二)本学期已经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申报。申报使用的成果仅限201911月至202010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校级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每人限报一项。

(三)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若有疑问,请联系奖励资助辅导员辅导员卓老师,电话027-67883125,地址:工程楼301室。

 

工程学院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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