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工程学院2020-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Sep 30, 2020点击量: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试行)》(中地大研发【201794号)文件及《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细则(2020年修订版)》,现将工程学院2020-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计划、取得正式学籍、完成注册手续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2018级-2019级硕士研究生。2020级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复试时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进行核定发放。保留入学资格、休复学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申请参评。其中培养类别为“委培、定向、校内职工”的学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辅导员计划”单列(不算本班参评基数),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如有成绩不及格或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行为,根据学院评定细则规定进行等级评定。

参评基数与比例:除去计划单列学生、休学,各班级以参评人员为基数,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学金分配比例为8:2,其他学科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分配比例为7:3。

二、评定时间

1、班内评定、公示、提交至学院时间:9月30日-10月4日。

2、学院审核公示等级时间:10月5日-10日。

三、评定要求

1、各参评研究生下载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表》附各评定加分项支撑材料。

2、所有参评研究生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菜单,登记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发表的论文情况、科研成果及专利等信息(署名单位为本校),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期刊分区以学校科发院2018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2、各班严格按照《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细则(2020年修订版)》成立考评小组与监督小组,公平、公正、公开评选。

3、各班级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填写评定分数及班级评定等级,班内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电子汇总表发送到cuggcyjs301@163.com邮箱,纸质档交一份至工程楼301里间,考评小组与监督小组签字。汇总表中应包含本班所有同学(委培、定向、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辅导员计划需备注)。

4、学费和住宿费未缴清等未注册同学不能参加评选,超出基本学制范围研究生不能参加评选。

5、学院审核各班上报结果,按照学校规定的等级比例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期3天,期满后上报研究生院。

评定组织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科老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

2.各班级(专业)成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生评议团,对申报者料进行初审、初评。评议团由班长任组长,其他成员由团支部书记、班级主要干部和3-5名班级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组成。

若有疑问请联系奖励资助辅导员辅导员 卓老师 电话027-67883125,由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裁定。

 

工程学院

2020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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