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工程学院2020-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Sep 29, 2020点击量: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校办发【201833号)文件及《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方案细则(2019年修订版)》,现将工程学院2020-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计划、取得正式学籍、完成注册手续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2017-2020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研究生2015级-2016级直博生、2019-2020硕博连读硕士生休学者在休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复学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申请参评。培养类别为“委培、定向、校内职工”的学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少骨、强军计划”单列(不算本班参评基数),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如有成绩不及格或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行为,根据学院评定细则规定进行等级评定。

评基数与比例:除去计划单列学生、休学,各班级以参评人员为基数,博士奖学金研究生奖助学金共分为三等,比例分别为15%、40%和45%。

二、 评定时间

          1、班内评定、公示、提交至学院时间:9月29日-10月3日前。

          2、学院审核公示等级时间:10月4-9日。

三、要求

1、各参评研究生下载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表》附各评定加分项支撑材料。

2、所有参评研究生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菜单,登记博士研究生入学以来发表的论文情况、科研成果及专利等信息(署名单位为本校),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期刊分区以学校科发院2018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3、各班严格按照《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方案细则(2020年修订版)》成立考评小组与监督小组,公平、公正、公开评选。

4、各班级按照评定分数及班级评定等级,班内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电子汇总表发送到cuggcyjs301@163.com邮箱纸质档交一份至工程楼301里间。

5、学费和住宿费未缴清等未注册同学不能参加评选,超出基本学制范围研究生不能参加评选。

6、学院审核各班上报结果,按照学校规定的等级比例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期5,期满后上报研究生院。

若有疑问请联系奖励资助辅导员 老师 电话67883125,由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裁定。

 

工程学院

2020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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