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学院关于转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Jul 13, 2018点击量:

中国地质大学工程学院文件

工院字(2018)01



工程学院关于转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办法》的通知


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办法,遵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办法》(中地大研发[20182号)(见附件)执行。博士学位申请人须通过预答辩以后才能提出盲审和答辩申请,原则上须在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截止日期1个月前完成预答辩。请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和各系执行。

(一)组织形式

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博士生导师或各系集中组织预答辩。所有准备盲审的博士都需要参加预答辩,满足免盲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免盲审,但也需要参加预答辩。

(二)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预答辩委员会由导师或各系组织,由3-5位同行专家组成,委员会专家应为教授、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专家应覆盖论文涉及到的主要研究领域。导师不担任所指导学生的预答辩委员,但可以列席。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秘书应为校内职工。

(三)预答辩会程序

1.申请人就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研究成果和创新点进行汇报, 并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2.预答辩委员会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和审查。同时提出博士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进一步修改意见,给出预答辩委员会的评语和预答辩结果。预答辩审查的重点内容:

1)论文的实际工作量和第一手资料的获取程度、论文结论是否有足够实际资料和实际工作的支撑。

2)对前人研究已取得的成果是否有足够了解,论文的创新点是否真正具有某种创新意义;对创新点的描述是否确切。

3)论文主要内容是否与所申请博士学位学科的性质相符合,对研究成果的表述是否全面和准确。

4)申请人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否达到授予博士学位的要求。

5)学位论文撰写是否规范和严谨。

3.预答辩结果分为三种,即“通过,可直接提交”、“通过,需修改后提交”、“不通过”。

1)预答辩结果为通过,需修改后提交的申请人,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原则上修改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可提出学位论文盲审申请。

2)预答辩结果为不通过的申请人,必须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补充,至少3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四、预答辩通过并完成论文修改后,导师审查同意后,申请人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到学院,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学位办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提出盲审或免盲审申请。登记表原件应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归档。

五、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时间:每学期开学一周内。

博士生预答辩通过并完成论文修改后,导师审查同意后,申请人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到学院。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办法》(中地大研发[20182号)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

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程学院
二零一八二十五


关键词:博士生学位论文    预答辩      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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