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Mar 16, 2017点击量:


工程学院各单位党支部: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经学院分工会提出、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定于2017年4月中旬召开工程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程学院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落实学校党代会和教代会精神,围绕学院建设与发展,认真总结学院和工会的各项工作,确定学院建设的目标、任务,选举产生工程学院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动员和团结全院教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争创一流,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综合实力而努力奋斗。
     
     二、会议时间及议程安排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大会拟定于2017年4月中旬召开。2017年3月开始筹备,选举代表和组成代表团。
      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工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学院财经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工程学院第五届工会委员会。

      三、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
      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按学院在职教职工人数30%的比例确定,代表名额按三级单位教职工人数分配,由各三级单位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工程学院第五届教代会各单位代表名额为: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系11人,勘察与基础工程系10人,土木工程系9人,工程实验中心7人,安全工程系5人,力学结构系6人,院直机关5人。代表构成既要综合考虑到各类人员,又要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体,教学、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60%,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学院党、政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原则上,各系室、中心党支部书记分别担任各代表团团长。


      代表的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勤勉尽责;
      3.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学校建设发展,密切联系群众,知民意办民事;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四、工程学院第五届工会委员会的产生办法
      工程学院第五届工会委员会拟由9人组成,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青工委员、女工委员、生活委员各一人。委员中教师占50%以上、女同志和青年委员应占一定比例。工会委员候选人由学院各三级单位在本单位当选代表中民主推荐。各单位候选人推荐名额: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系2人,勘察与基础工程系2人,土木工程系2人,院直机关2人,工程实验中心1人,安全工程系1人,力学结构系1人。工会委员会的产生由第五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人选条件是:
      1.坚持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本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3.关心学校建设发展,认真履行工会职能,有较强的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廉洁自律;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口碑,得到教职工信赖和拥护。

      代表选举及工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要在各三级单位党支部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各单位要根据选举方案要求,认真酝酿确定代表及候选人名单,代表及候选人须经本单位过半数教职工同意方能当选。
       代表选举及工会委员会成员推荐工作于2017年3月31日以前完成,并将代表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报送院党委杨冠青同志。
       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大会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请各位代表提前安排好时间,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




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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